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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辛巴地板生产基地通过海关A类企业申请

发布时间:2011.12.21

    2010年6月25日,辛巴地板总经理吴俊从南京海关领导手中接过荣誉奖牌,自此,辛巴地板生产基地宜兴狮王木业有限公司正式成为A类企业。所谓A类企业,指由海关派员驻厂监管或与主管地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监管以及其他经海关评定符合A类企业管理标准的加工贸易企业,A类企业由直属海关负责审批,报海关总署备案并通报外经贸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A类企业年进出口金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生产型自营进出口企业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或年加工贸易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及以上。
    而作为A类企业,在除了正常的贸易交易外,海关方面也提供了一些便利,比如在海关业务现场设专门窗口,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并应企业要求,优先实行“门对门”验货;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实行海关派员驻厂监管或计算机联网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海关凭企业提交的保函验放,免收保证金; 对企业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商品可免予取样化验;为企业优先提供BDI联网报关的便利;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可向外经贸部申报成立进出口公司,海关优先为其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这些都是对企业的一种信任管理,对产品的肯定管理,而辛巴地板更将把这种信任与肯定当成一种鼓励与鞭策,更加严格要求产品质量,更加规范企业管理及贸易流程,为国际贸易交流作出一个良好的模范作用,为创造出更和谐的交流环境作出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