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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地板:常回家看看

发布时间:2013.07.02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后就备受关注,主要内容就是儿女若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这一法律一出,引起了广大市民的热烈反应,不少网友为这一判决叫好,认为法律更人性化了,尽孝贵在当下,此举能督促子女多陪伴老人,体现了对老人的精神关怀,理应给予支持。但更多人产生了这样的疑问——法律越发丰满却难掩现实的骨感。在外地就业和生活的子女,很可能一年只有春节才能回家一次,但是平时每周都给老人打电话,每个月还给家里寄生活费,这是不是就算“不经常”、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如果说一个月回家一次才算得上经常的话,对两地交通时间在5个小时以上的上班族而言,也几乎没有可行性。法律可以强制要求子女赡养和探望老人,却仍难让游子们迈开回家的脚步。
   究竟是什么拖住了儿女回家看望父母的脚步?微博互动调查显示,四成网友苦于“工作忙,有假无休”,三成多网友则表示因为“离家太远,交通成本高”……“给5到10天的带薪探亲假,来点实际的吧!”网友“丽萨的闲情逸致”这样说。有媒体据此发起调查显示,近五成网友希望单位能给出这样一个假期。其实,“探亲假”并非新提法,早在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就批准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该规定的实施,旨在适当解决职工与配偶、父母长期分居两地的探亲问题。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这个所谓的假期,又或者单位从未给予过这种探亲假,在国内大部分企事业单位这个假期形同虚设。
   回头看这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新规定,其实立法的初衷是好的,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现在我们大部分人不赡养老人、不探望老人的现象很普遍了,对待老人不尊重,不过问等这些案列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让人不得不寒心。儿女大了,有了自己的生活,家庭,也许会找种种的借口和理由来推脱看望老人,但你有没有想过,哪怕拿出一个您逛街、旅游、吃喝的几分之一的时间就可以敬敬孝心了,父母在照顾儿女的这个层面上是义不容辞,为什么到子女照顾父母的时候就如此的难?如果是单位没有这个假期规定,可以请假,工作是重要,但父母只有一个。如果是认为没有时间,路途遥远,那纯粹是在找借口。中国是一个具有很深的文化底蕴的文明之都,也一直深受世界的尊重,文明的意义之一就在于尊敬老人,尊重长辈,何况是自己的父母?
   总之辛巴地板还是对这新规表示双手赞成的,希望子女都能主动看望父母,而不是仅仅因为法律的缘故。